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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事翻譯工作以來的心境轉折,可分為三個階段:容不下一粒沙的兩人世界,眾聲喧嘩的徬徨三人行,以及最後看破對影成三人的幻象。由於我仍在從事翻譯工作,將來會不會出現第四階段,現在仍未可知呢。

我的翻譯啟蒙書是《翻譯研究》、《翻譯新究》、《翻譯新論集》,看完便開始接翻譯工作了。在這個階段,我的翻譯世界很單純,就一個作者(原文)加一個我。作者是天上的月亮,我在地上仰望明月,充滿敬畏。我信奉「忠於作者(原文)、忠於中文表達方式」的信念,嚴厲批評任何不符合我個人好惡的文字。如此過了半年多,便因為唯一的稿源關門大吉而失業。

若干年後,我重拾翻譯工作,變成全職的書籍譯者。我後知後覺地發現了一種叫作「讀者」的人種。我的翻譯世界,從此由「兩人世界」變成「三人行」:作者、讀者、我。

秉持「三人行必有我師」的先賢教誨,我開始搜尋讀者對譯作的評論,後來更索性訂閱搜尋結果,讓Google隨時送來最新的讀者評論。這樣的搜尋的確讓我調整了一些遣詞造句的作法,但99%的譯文批評屬於情緒性的謾罵,除了提供砥礪自信的機會,只帶來了無盡的驚悸和茫然。

比如有一回我收到讀者來信,盛讚我的某某譯作流暢精采。但同一本譯作,則被另一位讀者評為譯筆低劣到極點,文筆之差,是她生平僅見。

稿子要怎麼寫,才能討讀者的歡心?我茫然了。

尤其,有一群特別的讀者可以決定書籍譯者的飯碗:出版社編輯。怎樣投合編輯的喜好,在試譯中脫穎而出,並且留住編輯的青睞?

我開始實驗不同的試譯策略。最早,我想到了知己知彼百戰百勝。為了「刺探軍情」,我在提筆試譯之前,會到書店買 一兩 本約稿編輯的最新上市書籍,試圖從中琢磨編輯的文字偏好。

實驗一段時間後,我發現自己太天真。只看 一兩 本書,哪看得出一個人的喜好?更何況,編輯本人未必喜歡自己書裡的文風,也可能是修養好,尊重每位譯者的特色,在沒有誤譯、文字也流暢的前提下不予更動罷了。

又過了一段時間,我發現約稿的人未必是編輯。有些出版社由統一的窗口聯絡譯者,編輯另有其人,得等到書上市後,翻閱版權頁才會知道處理譯稿的編輯姓甚名誰。

從此,我停止在試譯前「刺探軍情」。畢竟,看出編輯喜好的文風又如何?試圖在一夕之間模仿別人,既難以學到別人的神韻,又會折損自己的風格,與其畫虎不成,不如展現自己的本色。

後來,稿約變多了,趕稿經驗值同步上升。我驚覺自己投注在修稿的心力與試譯的落差太大,試譯策略便一百八十度大逆轉:不管編輯給了我幾天試譯,都實際模擬慌張寫稿的狀態。甚至,也曾經在截稿當天才動筆寫試譯。如果試譯合格,至少我知道萬一不幸趕稿,品質應該仍在可接受的範圍內。

不否認,這種極端的試譯策略可能讓我失去了一些稿約。但是任何策略都有相對應的代價,我作了選擇,自然也有付出代價的心理準備。

直到有一天,某大出版社主動約我寫試譯。我照例匆匆寫完試譯,對方從此音訊全無。由於這家出版社的規模夠大,我不禁重新檢討策略:初次接洽的潛在客戶會不會誤以為我的其他譯作,完全是編輯含淚修稿的成果?如果這種誤會變多了,是不是對我日後接案不利?

於是,我的試譯策略走向中庸:不刻意草率,也不投注太多心力,但如果試譯期間正好工作忙累,仍然可能交出急就章的試譯稿,隨緣。

試譯通過後,能博取編輯歡心的,當然是通篇整齊畫一的翻譯品質和交稿紀律。

很多人說認真地翻譯、查證、修潤,編輯自然會喜歡你。但實際上,似乎也不盡然。畢竟,每個人的語感南轅北轍。就像前面舉過的例子,明明是同一部譯作,欣賞的人是讚揚不已,嫌棄的人則說我程度差成那樣,居然還有臉做翻譯。

也有人說,試譯可以避免譯稿不符編輯要求、被退稿的困擾。可是,儘管發譯的人通常也負責編輯工作,但那只是「通常」,編輯換人做做看的情況並不罕見(參見試譯不是平安符)。也可能你和編輯合作甚歡,卻被編輯的頂頭上司打槍,最後稿子照樣被退回重修。

被退稿怎麼辦?理論上,請編輯修改一部分作參考,照著修改即可。在此老實招認,我被退稿過一次。那一本書沒有試譯的手續,但我譯完第一章後便請編輯過目,始終沒人提出任何意見。直到有一天,譯稿終於上了編輯台,我才收到退稿信。編輯換人了,新任編輯認為我的英文理解有待商榷,中文措詞不精確,修辭也欠佳,請我針對這三大瑕疵重新校潤,並附上修訂過的第一章,但看完第一章的修訂參考範例,我卻完全迷失方向。

訂正幅度最大的一處是將「嚴格說來」改為「技術上來說」,其餘的只是增刪零星幾個字(例如「的」)或換個同義詞。或許我認知中的「同義詞」其實不是同義詞,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編輯大人的修改幅度很小,小到我看不出譯稿的瑕疵在哪裡,更別提修改了。

硬著頭皮重校、瞎改的半個月期間,我都在思考,結論是:

每個人都希望工作順順利利。編輯一定也希望譯稿的品質優良,不必改稿改到吐血。沒人會刁難譯者,因為刁難只會增加編輯自己工作上的困擾,誰想自找麻煩呢?我被退稿,十之八九是因為編輯看到了基於良知不能放水的重大品質問題。不管我和她的認知差距有多大,我必須認同她對工作的嚴謹態度。

而將這個結論套用到一般讀者身上,我就能用更寬容的心,對不實的指責釋懷(真的很多讀者會把與譯者無關的事,例如情節安排不合邏輯,怪到譯者頭上)。

這對我來說是翻譯生涯裡很重要的體悟。我走在翻譯路上的腳步因此輕盈多了。

但稿子到底該怎麼寫才可以「盡量」討好最多人?什麼翻譯策略最不會冒犯別人的喜好呢?

閱讀理論中有一種說法:閱讀建立在讀者對文本的解讀,而一個人會怎麼解讀,則視個人的語文認知而定,所以每個閱讀行為都是獨一無二的。

這種說法讓我非常徬徨:既然每個人對文本的解讀都是獨一無二,那我得罪讀者的可能變數豈不是無限大?怎麼做才能把得罪人的機率降到最低?

幸好,徬徨久了,還是沉澱出一點想法。其實只是將前述的閱讀理論說法稍加延伸。

大家都說翻譯要忠於作者/原文,但我看到的作者/原文,其實建立在自己的語文認知和人生經驗之上。或可說,我看到的一概是自己的解讀,作者/原文只存在於我的想像中。在翻譯工作裡,始終只有我一個人存在,至於作者和讀者,則是我「舉杯邀明月,對影成三人」而出現的幻影。

我能效忠的對象不是外在的作者/原文或讀者,而是我自己(的語文認知)。以前,我以為自己是一項服務,用心計較所謂的作者/原文和讀者,努力服務所有人,但其實我是一個產品,我賣的從頭到尾都是自己的語文認知。

認清了我能效忠的對象只有我自己,徬徨多年的心終於安頓下來。我能做的是增進自己的語文認知和人生閱歷,提升自己這個「產品」,其餘的我一概無能為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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