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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位前輩譯者都說,每本書最好都寫一下試譯,除了可以藉此了解自己是否譯得順手,及時推掉不適合的書,同時也可以減少日後因為文風而起爭執的可能性。

像我這種菜鳥,聽了當然以為試譯就是平安符,忽略掉前輩講的只是「減少紛爭」。慢慢的我才知道,寫試譯就是盡盡人事,後續如何發展只有天曉得,因為:

一、試譯寫得愉快,把書接下來以後才發現踩到地雷。

二、審核試譯稿的人未必是責編,有時候是責編的頂頭上司。

三、審核試譯稿的人就是責編,但責編未必是實際處理稿子的人。

情況一:編輯換人。我「編輯流動率」最高的一本譯作,是約我寫試譯的人是甲,甲旋即離職,實際試譯、簽約是乙,翻譯期間的編輯變成丙,稿件上編輯台時的編輯是丁(乙、丙、丁都沒有離職,那本書只是換人做。)

情況二:稿件因故發包給外編處理。

四、出版社臨時變卦。這是譯友講給我聽的恐怖八卦。某人通過試譯,很放心地照著試譯的文風接下去翻,翻到差不多時也曾寄過稿件給編輯看,詢問是否有需要調整的地方,編輯始終沒吭聲,直到進入編輯階段時,才說譯稿文風完全不符合她們的要求,由於時間考量,她們已直接請另一位譯者重譯。(教訓之一:別以為事先提供部分譯稿,問編輯是否需要調整文風,就能夠自保。如果編輯太忙,沒空先看,等到要編輯時才開了你的檔案,然後將稿子退回來,要你重修,你也奈何不了編輯。教訓之二,大家在談翻譯時,常常只提到譯文與原文如何對應,完全枉顧譯文風貌的決定權其實握在出版社手裡。出版社買下一本書的版權,是要賣書賺錢的。為了銷路,出版社常常會依據[他們想像中]目標讀者的口味調整譯文風格。例如商管類的書,不管原文多麼陽春白雪,出版社大概不會希望你把稿子翻得文謅謅,比較可能會要你翻成一清如水的大白話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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