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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爾會遇到似乎怎麼做都顧此失彼的稿子。這時我會想起以前學校的老師說:

「假如你稿子交出去以後,人家拿你的稿子問你為什麼這樣處理,你說得出一個所以然,那就夠了。」

在學生時代,我覺得老師沒有回答我的問題。「說得出所以然」,不外乎下筆前仔細思考,然後決定要取什麼、捨什麼,不是反射性的無意識翻譯。但我覺得即使思考過,一樣茫茫然。舉個簡單例子:

「王小華摔了個狗吃屎,正想罵髒話,卻發現眼珠子前面有個銀灰色的玩意兒,是一枚五奧朗的硬幣呢,又歡喜起來,撿了錢就走了。」

「奧朗」是我杜撰的貨幣單位,暫且假設它確實存在,那遇到這個奧朗,我要不要下譯註?要下譯註的話,又要註解到什麼程度?說明「一奧朗相當於新臺幣一元」就夠了嗎?還是要進一步說明奧朗跟新臺幣購買力的差異,「在當地可買一個肉包子」?還是考慮到肉包子也有上中下等之分,為免誤解,所以不寫肉包子,寫人均收入?

還是因為從上下文可以清楚看得出奧朗是貨幣單位,所以不另外用譯註傳遞奧朗的知識?

不管最後怎麼做,要是人家問我原因,我大概都能給個說法。比如,因為要填補讀者的知識缺口等等。但說法只是說法,本質仍是虛的。

後來我才體會到,所有的茫然,所有的舉棋不定,根源是我想討好每一個人。延續前面的例子,就是我想討好不愛看譯註的讀者,也想討好想看少許譯註的讀者,也想討好想看詳盡譯註的讀者。讀者可能有千百人,但我只能採取一個作法,以致我左右為難。

要做到老師說的「說得出所以然」,諸如要註或不註、決定註到什麼程度等等,終究得回歸到我如何看待自己身為「譯者」的身分,或者說,我在面對每一個譯案的時候,我把自己放在哪裡。

如果我判定自己有必要讓讀者無縫接軌地認識外國的風土,我就會決定解釋一下奧朗這個貨幣單位,甚至認為有必要解釋奧朗的購買力。

如果我認為自己的責任在於讓讀者盡可能不受干擾地享受閱讀,也許我會因此判斷王小華撿到五奧朗的事無關宏旨,所以不下譯註。也許我會因此判斷不解釋一下奧朗相當於新臺幣多少錢的話,知識的落差將干擾讀者閱讀的流暢度,所以決定下譯註。

無論如何,我會知道自己為什麼這樣處理。我是有中心思想的。這時的我,說得出所以然。所以,如果我覺得很難取捨,那一定是我還沒想清楚自己要站在哪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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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腳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